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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为了听取项目周边单位和个人对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跨海大桥工程概况、主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等单位致电或致函联系,特此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桥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西村港。跨海大桥的研究范围西起渤海路(K0+075.564),向东延伸,跨越西村港后落地与林一路相交(K2+620),工程范围全长2544.43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按60km/h,规划红线宽度60m,其中桥梁工程全长1775.8m。项目总投资112530.78万元。桥梁施工总工期30个月。本次海洋环评仅对跨海大桥部分进行评价,道路工程单独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西村港大桥的建设对周围潮流的影响最大值约6cm/s,主要位于桥墩处(C4),最大变化约20%,流向变化最大值约12°,流速流向变化较大的区域位于大桥桥址及下游200m范围内,其余区域的流速流向变化较小,在桥北约200n至桥南约850m以外的区域流速流向变化基本为零。工程建设主要引起桥址北侧水位下降,最大变化约1cm,桥址南侧水位基本不变或者是略微增加,变化幅度约0.1cm,高潮水位的变化变化幅度小于低潮水位的变化情况。

2、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桥前后桥区河段的流态基本上没有变化,流态、流速的变化仅限于桥墩周围局部,从而影响桥墩的冲刷坑的大小及深度。在上游侧桥台的周围形成一定范围、一定深度的冲刷坑,下游侧承台的周围冲刷坑较浅,范围较小,当冲刷坑达到平衡时,塔墩的最大冲刷深度为4.4m,冲刷坑范围在承台周围13.5m 内。从试验实测的桥墩冲刷坑可见,其范围不大,深度较小,所引起的局部河床的变化不会影响航道的稳定,不会危及右侧堤围的安全。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污水等。

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任意排放,对周围水域影响较小;工程桥墩施工钻孔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泥浆通过管道泵入泥浆分离器中,分离出来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泥浆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收集的施工油污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同时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废水对海水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4、海洋沉积物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沉积物现状调查结果,工程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桥墩构筑物永久占用的海域底土上的沉积物环境将被彻底破坏,且是不可恢复的;周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也将因为施工而受到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将逐渐恢复。

据水质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钢管桩振打会对海底产生少量扰动,悬浮泥沙经扩散和沉降后,不会改变扩散范围内的沉积物环境质量,即沉积物质量状况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钻孔泥浆均抽送到施工平台的泥浆分离器内,沉渣干化后再运送到陆域弃渣场处理,不会对周围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

5、海洋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可能对海洋生态产生影响的环节主要项目临时占用海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占用海域包括永久性占用和临时性占用两类,占用滩涂潮间带和潮下带,将造成生物损失量。根据施工期悬浮物扩散预测,悬沙增量浓度超过10mg/L的影响海域范围面积为63492m2,基本位于大桥垂直投影区内,悬浮物增量最大值均小于对幼体和成体的明显影响浓度,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渔业资源的影响比较小。

项目西岸引桥段跨径为40m,其中桩号K0+730.1和K0+770.1处占用红树林,每跨桩基12个,桩径1.5m,承台长10.5m,宽6.75m,以承台计算占用的红树林面积约142m2,项目会直接毁坏该面积内的红树林植株及底土根系,此外钢管桩锁扣围堰架设也需占用少量红树林。由于悬浮物影响程度较小,施工活动对红树林植物的生长没有明显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海域红树林植物群落结构和潮间带生物群落结构。

6、其他内容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1)空气影响分析

汽车行驶引起的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50%以上。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降尘量减少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m范围内。

2)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于施工噪声均较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3)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实施无害化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采取措施后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对周边海洋功能区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结论

1)对周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

项目用海位于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内。项目建设透水式跨海大桥。本项目不妨碍旅游休闲娱乐区内其他项目建设,相互协调性好。项目用海对该区域海洋功能的利用是积极的、有利的。

本项目周边海洋功能区主要有营盘农渔业区、白虎头南部浅海农渔业区、西村港至营盘南部浅海农渔业区等,本项目用海区域为近岸浅滩海域,与北海港距离较远,不占用航道及港口深水岸线资源。项目建设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片区交通环境,可完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本项目与周边农渔业区相距较远,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污染不会扩散影响到农渔业区,项目运营期无污水污物排海,项目用海对农渔业区没有影响。

2)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为透水构筑物栈桥用海,项目对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为桥墩建设占用底土面积和施工期悬浮物扩散。本项目跨海大桥桩基占用海域面积为7113m2,相对于保护区实验区面积333386.67公顷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悬浮物扩散范围有限并且只是暂时的,因此其用海对保护区试验区造成影响极小。

8、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为桥梁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在:一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二是桥梁运输风险事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间应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并尽量缩短施工期以缩短对海水水质影响的时间。(2)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3)施工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再利用,不得任意排放。(4)工程桥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泥浆通过管道泵入泥浆池和沉淀池,钻渣泥浆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尽量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5)收集的施工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同时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避免跑、冒、滴、漏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6) 建材堆放应有防雨水冲刷措施。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化学品等应妥善堆放,并设土工布围栏。 (7)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期进行环境监理。(8)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耗油量低的环保型机械设备,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应达标排放。(2)加强机械和车辆的保养,使其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运行产生的的废气。(3)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可有效地吸附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器械施工,对各施工器械进行及时保养维修,以保障正常使用。 (2)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施工机械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 (3)对于运送材料的汽车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 l495-79)。不得安排物料运输车辆在夜间作业。 (4)对于运输路线经过村庄的路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文明驾驶。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并定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2)施工中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物,同时应尽量避免各类物料散落海中。 (3)在固体废物清运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周围环境,规范运输,防止洒落,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 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不得随意倾倒。

5、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对海域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参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做出经济补偿。补偿费由当地海洋与渔业局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增殖方案,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数量进行修复,进行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通过增殖放流强化水产资源的恢复。

6、风险防范

制定台风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桥项目实施对该海域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海水水质及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系统等无明显不利影响。工程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北海市海洋产业“十三五”规划》、《北海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和生态具有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资源保护与补偿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项目公示期间,公众若对其实施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向相关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浙江天游ty8检测中心官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0F座   联系人:傅工   电话:0571-87671773

建设单位: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附楼6楼  联系人:甘郎然  电话:18077954566

2)公众可以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向建设单位索要本项目环评报告的简要本,若对项目本身存在意见或建议,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写信、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2、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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